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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有必要让藏身暗网的不法分子脱下隐身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14 11:42:17  阅读:7440+ 作者:责任编辑NO。蔡彩根0465

  来源:工人日报

  【社评】必须让藏身“暗网”的不法分子脱下“隐身衣”

  “看不见摸不着”的“暗网”为不法分子猖獗作案、隐匿犯罪痕迹,提供了极大便利,使不法分子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扩散到更大范围,其危害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如何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安全防护制度、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等,是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面对的新挑战。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公布,南通、如东两级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暗网”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案,抓获嫌疑犯27名,查获被售卖的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数据5000多万条。这起案件被公安部列为201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的10起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之一。

  “暗网”在近年来一些案件中被提及的频率慢慢的升高,它是指利用加密传输、P2P对等网络等技术,为用户更好的提供匿名的互联网信息访问的技术手段。“暗网”中的数据用常规浏览器、搜索引擎难以检索,相关交易也多使用虚拟电子货币。

  如果将互联网世界看成一坐冰山,那么我们日常所使用的网络只是露出海面的一角,深埋在海平面之下涌动的互联网世界,包括“暗网”,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去碰触。正是因为其隐蔽性、匿名性的特点,“看不见摸不着”的“暗网”为不法分子猖獗作案、隐匿犯罪痕迹,提供了极大便利,甚至为某些不法分子穿上了“隐身衣”。

  比如买卖个人隐私信息、传播淫秽物品、毒品交易、贩卖人口等都是“暗网”常见的犯罪活动。在新冠疫情暴发后,“暗网”的不法份子甚至开始倒卖口罩、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

  “暗网”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频发也推动了某些次生风险、衍生犯罪的增长,比如,“暗网”个人隐私信息买卖导致的个人隐私信息裂变式扩散,让电信诈骗犯罪越来越“精细”,助推了盗用个人隐私信息的互联网金融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等。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而一旦技术“黑化”,后果十分可怕。它会助纣为虐,使不法分子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扩散到更大范围,其危害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可能是前所未有的。拿贩卖个人隐私信息、黄赌毒交易甚至贩卖人口来说,“暗网”等非法途径造成的危害超出很多人想像。

  因此,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阻止类似“暗网”等技术的肆虐,必须立即提上议事日程。比如公安机关、网信部门、互联网公司等加强合作,从技术上收紧针对“暗网”的访问方式,提高追查定位“暗网”使用者的能力,提升数据安全系数等等。

  从另一个角度看,“暗网”只是手段和工具,而借“暗网”死灰复燃的传统犯罪和衍生风险同样值得警惕。比如,就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嫌疑犯售卖的个人隐私信息多为银行开户、手机注册等数据,这其实还是指向老问题,即掌握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企业安全防护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器漏洞较大、应对信息泄漏风险能力不足等,导致信息泄露。可见,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依旧来自“看得见”之处。所以,打击“暗网”的另一个发力点仍在于“明网”。

  2017年6月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等做了原则性规定,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做好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的基本遵循。遗憾的是,总有一些人、一些企业会在利益驱动下乱伸手,无论是主动——快递员售卖快递面单、程序员泄愤而泄密,还是被动——网站存贮敏感信息未加密、连锁酒店开房信息被“撞库”等,这些行为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都为“暗网”里的生意提供了“沃土”。

  封堵“暗网”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安全的网络环境,需要各方携手努力,而源头治理、压实主体责任无疑是重点。比如,让“暗网”信息泄漏导致的衍生犯罪不再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信息泄漏不再发生。如何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安全防护制度、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等,是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面对的新挑战。

  张子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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