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国公布无人驾驶政策 4.0,三大方向力保领先地位
文 |郑伟彬
与其说这是发布新政策,不如说是对该领域政策的完善与丰富。
近日,美国交通部(USDOT)公布了最新的无人驾驶汽车准则4.0(AV 4.0)。这是美国自2016年以来的第四个版本,美国交通部几乎保持着每年更新迭代一个版本的惯例。
在此之前,2017年9月发布的“无人驾驶系统2.0:安全愿景” (ADS2.0)和2018年10月发布的“为交通运输的未来做准备:无人驾驶车辆3.0” (AV 3.0),两者均是对行业、各州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尤其是针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相关测试。自那之后,在美国的34个州的80多家企业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了测试,美国在无人驾驶汽车领域取得了重要的增长。
但是与此同时,由于各类相关法律和法规均是各州或政府机构自行制定,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规范,由此才有了此次4.0版本的出现。
美国公布无人驾驶汽车准则4.0,确立三大政策方向
此次公布的AV 4.0 是在上述两个版本之上进行迭代延伸。首先它是美国白宫和美国交通部共同的作品,因此它看起来更像是一本政府指南手册,重点针对联邦政府部门正在解决无人驾驶汽车那些领域和问题。
AV4.0为了确保美国在无人驾驶领域的领先地位,确立了十大原则,这十大原则可分为三类:
1、保护用户和社区团体:优先考虑安全;强调安全和网络安全;确保隐私和数据安全;并增强移动性和可及性。
2、促进高效市场:保持技术中立;保护美国的创新和创造力;并使法规现代化。
3、促进协调一致:促进一致的标准和政策;确保一致的联邦方针;并提高运输系统水平的效果。
▲美国政府公布了最新的自动驾驶汽车准则4.0(图片来自:官网截图)具体来说,就是从三方面做着手,一是全面协作统一发展,建立从联邦到各州,从(38个)联邦政府机构、委员会到市场中相关各类企业、非盈利组织等在内,按一致的标准协同发展创新,使得各类组织机构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对监管体系的统一与简化,消除监管障碍,为企业在无人驾驶领域的创新铺平道路。三是通过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与一致性,增强美国公众对无人驾驶汽车的信任度。
无人驾驶汽车准则4.0延续放任自由的“亲商”立场
其中全面的协作统一发展,是通过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联邦政府部门的活动,向全社会的机构、企业展示潜在的合作领域,可以为企业、研究人员等创新机构或人员提供资源,包括研发资金或是知识产权保持等内容。
它展现了只有政府和行业领导者、学术专家以及非营利机构、各州和地方政府之间持续的参与和信息共享才能最终实现无人驾驶汽车的承诺。
在监管体系方面的进一步统一和简化,美国交通部显然再一次向美国社会传递出其“亲商”的政策立场。事实上,在AV3.0版本公布时,美国交通部就遭遇到质疑,批评相关政策的颁布是从企业的角度进行制作的。
而AV 3.0公布时,正值Uber无人驾驶汽车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引发重大事故被调查之时。此次AV 4.0 公布前,美国国会举行的相关听证会,也还在批评美国交通部对无人驾驶汽车面临的批评熟视无睹,该领域缺乏监管安全文化。
但为了确定美国企业在该领域的竞争具备优势,美国交通部在AV 4.0版本中,基本上只能继续采取灵活且技术中立的态度,或者说放任的态度,让相关的汽车企业自行调节其行为,不做任何强制要求。
这基本上是延续AV 3.0版本中的做法。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并没有强制要求汽车制造商要对其无人驾驶汽车进行安全评估,而是采取自愿评估的方式。
结果在美国80多家自动驾驶汽车企业中,仅有18家提交了相关的安全评估报告。而现在,这种继续放任的立场再一次在AV 4.0中得到体现。美国高速公路安全局(NHTSA)接下来将允许这些汽车企业测试没有方向盘的自动驾驶汽车。这与美国目前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是不同的。
根据现有的政策体系,汽车制造商必须满足近75项汽车安全标准,其中许多标准的编写都假定有执照的司机将控制汽车。但显然,这些技术标准和规定已经不适应全世界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
而我们知道在欧洲,诸如德国对于无人驾驶汽车的基本要求,也仍然是必须具有方向盘之类的基本结构。由于美国政府在这方面保持着相当开放的态度,所以这种突破未必是不可能的。
美国公众对无人驾驶的信任度影响其产业发展
但需要强调的是,尽管美国政府给予了汽车企业足够的灵活和自由空间,但并不代表美国有关部门就真的彻底漠视了美国民众的意见。
根据世界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德勤最近的调查报告《Examining Auto‘s Future: 2020 Deloitte Global Automotive ConsumerStudy》显示,美国至今仍然有48%的人对无人驾驶汽车并不信任。这与此前其他机构,如美国汽车协会 (AAA)的调查并没有明显的变化。
为此,美国交通部也将通过更有透明度和清晰一致的联邦政策,用以增进美国人对无人驾驶汽车在改善交通、对经济稳步的增长方面,以及对老年人群、残疾人群等方面的生活改善等的理解,进而增强公众对无人驾驶汽车的信任。
这是因为美国公众对无人驾驶汽车的不信任,必然将影响到产业的发展。虽然美国有诸如Waymo、Uber、福特等企业已经在部分城市进行了商业化方面(主要是提供robotaxi)的探索和测试,但实际上美国无人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并不算顺利。其中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公众信任的不足。这与2018年3月在亚利桑那州发生的无人驾驶汽车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有关。
这种安全问题也导致了美国国会在相关立法上的迟疑。这也是影响美国无人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的因素。许多汽车厂商都抱怨NHTSA对法规的修订过于缓慢,可能会阻碍没有人类控制装置的无人驾驶汽车的推广应用,因此他们呼吁美国国会立法,准许无人驾驶汽车进行全面的部署。
但是,即使美国众议院在2017年9月全票通过了《SELF DRIVE Act》(《无人驾驶议案》,全称Safely Ensuring Lives Future Deployment and Research InVehicleEvolution),但却因为安全问题在参议院被搁置。
所以,整体来说,AV 4.0的重点是围绕如何促进美国全社会各类机构的协作,为企业和研究人员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创新鼓励;同时为了跟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将对其监管体系作进一步的简化与统一,避免相关汽车企业在各州遭遇不同的政策法规;最后,为了取得民众的信任,将在透明度和安全性着手。
这与其说是新的政策指导,不如说是在ADS 2.0、AV 3.0之后,继续对该领域政策的完善与丰富,使其整体政策更加完善、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