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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3岁幼女将其捂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10 15:23:23  阅读:947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吴镇宇
“医生,救救我孙女!”2014年5月8日晚6时40分,一声凄厉的叫喊打破了罗家桥卫生院分院的宁静。一位妇女抱着一名小女孩冲进门诊室,边哭边叫。怀中的小女孩身体裹着一件大人的衣服,脚上仅穿了一双袜子。

  医生用听诊器听诊后,确定了女孩的心跳和呼吸已经停止…

  2014年5月8日晚上6时许,当时27岁的蒋某(化名)用拍手的方式,将邻居仅3岁四个月大的女儿小莲(化名)引到家中看动画,而后强行将其抱至二楼用被子捂昏并实施奸淫。在小莲家人上门寻找后,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在小莲还有呼吸声且身体在动的时候,他用手掐住了她稚嫩的脖子直至其死亡。

  2017年1月18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当日依法对蒋某执行枪决!

  2014年5月8日19时30分许,市公安局陶瓷科技园分局刑警大队接到一赵姓女子报案,称当晚19时其在邻居蒋某房间床上发现其女小莲,赤身裸体、嘴唇发紫、双眼紧闭,用手试探时发现小莲已经没有呼吸……

  公安机关于2014年5月9日决定对本案立案侦查。2014年5月9日上午8时30分许,蒋某在盛景公司二楼一间办公室内被捉获。报案报告显示,被害人小莲父母于2014年5月8日报案,称其女小莲于当日放学后在自家门口玩耍时,被隔壁一27岁未婚男子蒋某诱骗至蒋家二楼。

  当小莲母亲发现女儿不见时,便急忙寻找并叫喊,听到蒋某家楼上房间传出女儿“唉”的一声,便飞快跑到蒋某家楼上,但发现房门被反锁。后从自家拿来楼梯攀至蒋某家二楼,清楚看到小莲在蒋某房间内。蒋某见状立即在房间内将窗户也锁上了,小莲母亲用身体反复撞门。门被撞开后,蒋某只穿一件内裤从房间内跑出,因慌张脚上拖鞋掉在家门口。小莲母亲在蒋某床上被子里发现小莲。当时小莲身体赤裸,嘴唇发紫。她连忙抱至附近诊所抢救,医生说已经死亡,小莲母亲只好又将小莲抱回作案现场……

  2014年5月9日上午8时许,蒋某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莲外阴处轻度肿胀,阴道口伴少量血迹,处女膜为新鲜破裂,符合钝性物体作用形成,系被他人捂口鼻腔,和(或)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证人证言,蒋某是家中长子,小名叫“大毛”,另外还有个绰号叫“光头”,初中读了一年半就辍学了,平时喜欢上网,打桌球,言语较少,性格不好,没有什么朋友。辍学以后,学了半年修摩托车,之后跟着父亲打水井,父亲过世后,蒋某就没有再做事了。2009年其在浙江打工,但不久就回来了,称在外面干不了活,之后一直在家玩。2012年10月份曾做过保安,2013年正月主动离职,后在网吧做事,不到一个月就不做了。后又一直在家玩,2014年2月,蒋某应聘到法兰瓷公司做模具,4月份离职之后又一直在家。在2006、2007年的时候,邻居曾给蒋某介绍过一个女孩子,交往半个月之后,女孩子便不再联系蒋某,之后便一直没有谈朋友。

  2014年4月份以来,蒋某晚上就睡不着觉,一个人坐沙发上看电视,早上起来还是看电视。他喜欢看卡通片,还喜欢看音乐频道,听歌曲。据市公安局陶瓷工业园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一份证明:在查明蒋某交待的其在2012年1、2月份,曾对一郭姓女孩进行过强制猥亵行为。就此一情况,侦查员经对女孩母亲汪某进行询问,汪某红拒绝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中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明知被害人为幼女,为满足自己的性欲,用被子将被害人捂昏,强行对被害人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蒋某在发现被害人发出较粗的呼吸声,身体还在动时,怕事情败露,先单手后双手掐住被害人颈部直至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两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蒋某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从严惩处,被告人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葛某、赵某艳人民币23649.5元。2017年1月18日,蒋某被依法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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