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嫌犯户籍地湖南永州道县调查时,上海检察官发现了当地的一种谋生方式:利用或出租子女实施盗窃。
“一些妇女除携带自己的子女至上海等沿海地区盗窃外,还出租子女给他人实施盗窃。甚至有一些家庭为了将孩子出租牟利而超生,获取5万元一年的租金。”当地人告诉上海检察官。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上海抓获的湖南永州籍女性盗窃犯罪嫌疑人超过150人。
对此,上海检察官与当地司法部门对接,建议犯罪流出地政府采取设立孕妇专门监视居住场所、儿童临时监护平台、在当地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构建防控外流犯罪机制。
来自湖南永州的宋银秀和宋银翠,日前被判入狱。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2016年3月至5月间,她们和另外两名女子“光顾”了上海的超市、眼镜店、童装店、母婴用品店等,指使儿童盗窃收银台,窃得财物共计价值199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银秀、宋银翠伙同他人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依法均应惩处。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该案是上海市首例对利用儿童实施盗窃以组织罪名判处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案过程中,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涉案的儿童不是4名犯罪嫌疑人的孩子。承办检察官在宋银翠的户籍地湖南永州道县了解到,当地存在监护人利用或出租子女实施盗窃并以此谋生的现象。
“以该案为例,涉案的4名妇女均已超生,被利用的儿童刘某某有5个兄弟姐妹,其称自己8岁的哥哥、6岁的弟弟均从小跟随父母或他人四处行窃。”当地人告诉承办检察官,“一些妇女除携带自己的子女至上海等沿海地区盗窃外,还出租子女给他人实施盗窃。甚至有一些家庭为了将孩子出租牟利而超生,获取5万元一年的租金。”
经检察院调查发现,一些儿童在教唆下自幼沦为犯罪工具。2014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抓获并收容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儿童31人,被利用、教唆实施盗窃的占87%,其中10岁以下约占81%,7岁以下约占60%。而且,此类案件犯罪手法多为妇女携儿童至商场假装购物,由妇女打掩护,教唆儿童进入柜台处偷盗手机、钱包、营业款等。